根据《广东石油化工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广油〔2017〕49号)、《广东石油化工学院普通全日制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2026年修订)》(广油〔2026〕5号)及教务部《关于做好2025-2026学年春季学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广油教〔2026〕8号)的相关要求,经学生个人申请、转出学院资格审核、我院转专业考核小组综合考核,现将拟接收转入我院的学生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自2026年3月27日至2026年3月31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或电话方式向化学工程学院教务办公室实名反映,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逾期不予受理。
本次公示为学院拟接收意见,最终录取名单以教务部复核、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审核及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后发布的正式文件为准。
化学工程学院
2026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