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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化学工程学院关于公开选聘系(中心)主任、副主任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3-26 点击量:

各系(中心)、全体教职工

为适应学院新形势发展需要,进一步提高学院办学活力,充分发挥学院各系(中心)在推进专业建设、教学改革、科学研究与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的重要职能,根据《广东石油化工学院基层教学组织及教辅部门下设机构管理办法》(广油〔2024〕39 号)规定,经学院党委会及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对学院系(中心)主任、副主任进行选聘,具体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选优配强学院基层管理队伍的核心目标,强化基层岗位负责人责任意识与执行力,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组织环境,为学院教学、科研、社会服务等各项事业发展提供坚实的管理人才支撑。

二、选聘原则

(一)坚持党管干部原则;

(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三)事业为上、公道正派;

(四)有利于推进学院基层工作开展;

(五)权责对等、按岗选人、人岗相适。

三、岗位设置

(一)石油化工系:主任1名、副主任2名;

(二)能源化工系:主任1名、副主任2名;

(三)化学工程系:主任1名、副主任1名;

(四)化工实验与实训中心:主任1名、副主任(兼学院实验室安全员)1名。

四、报名条件

(一)理想信念坚定,政治素养高,具有较强的组织观念与大局意识,作风正派、胸怀开阔,不计较个人得失,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修养,立德树人、为人师表、严于利己、清正廉洁,能模范表率,认真履行职责,保质完成任务,群众认可度高。

(三)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管理能力、沟通能力、协调能力和解决问题能力,善于合作,敢于担当。

(四)原则上年龄不超过55周岁。

(五)原则上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或中级职称并具有博士学位。

五、选聘程序

(一)组织动员:学院发布选聘通知,明确各岗位选聘要求,做好全院范围内的组织动员工作。

(二)报名推荐:符合条件且有意愿的教职工可进行个人自荐,也可由学院领导班子进行推荐。报名人员填写《化学工程学院系(中心)主任、副主任推荐(自荐)表》(附件),按要求提交至学院办公室,报名截至时间3月30日下午四点。

(三)资格审查:学院党委根据本通知选聘条件,对所有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确定符合条件的候选人名单。

(四)民主测评:学院党委对初步人选进行民主测评,并征求意见和建议。

(五)党委会会议研究:在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经过充分酝酿提交学院党委会会议研究确定系(中心)主任、系副主任建议人选。

(六)党政联席会议审议:对学院党委提名的系(中心)主任、系副主任建议人选进行审议,确定候选人,并在学院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全院师生监督,对实名反映的问题学院将及时调查核实。

(七)正式聘任: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对拟聘人选予以正式聘任,报学校有关部门备案。

附: 附件:化学工程学院系(中心)主任、副主任推荐(自荐)表.docx

化学工程学院

2026年3月26日


上一条:关于申请解约的学生名单公示(2026年3月26日更新)
下一条:关于申请解约的学生名单公示(2026年3月25日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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