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广油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主要领导及分工
公司董事会组成:
董事长: 吴英柱(华南石化创新中心书记 )
董事会成员: 吴英柱、黄瑞宏(总经理,法定代表人)、邓宇、罗永华、范忠烽
公司监事会组成:
监事会主席: 陈铨禄
监事会成员: 陈铨禄、张海汉、翁智,郭其
公司总经理:黄瑞宏(法定代表人)
主持茂名广油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全面工作。
总经理岗位职责
1.公司法定代表人由总经理担任,负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在广东石油化工学院经营性资产管理委员会和公司董事会的领导下,在公司监事的监督下对茂名广油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各项工作实行统一管理,全面负责。代表公司签订合同、协议等文件。
2.负责定期主持召开公司办公会议,传达、贯彻和落实上级的文件指示,布置、检查工作任务,协调公司的各项工作,全面负责公司各项工作目标的完成。
3.负责制定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抓好学校成果转化以及经营性资产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新实体项目的开发工作,决策重大经营、服务项目,努力拓展业务,增收节支,力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努力提高员工生活福利、待遇。
4.负责召集总经理办公会讨论公司事务,需要报上级部门审批的,及时安排报批,并做好落实、检查和监督工作。
5.负责拟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报上级管理部门审批后贯彻实施,并做好检查、监督工作。
6.负责拟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制订并完善岗位责任制,决定内部管理机构的人员配置,建立员工薪酬制度并贯彻实施。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其他工作人员。
7.负责加强财务管理和财务监督,保证依法经营、遵守财经纪律,保证财经制度的贯彻和落实。
8.负责公司的治安、消防和计划生育等工作。
9.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