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石油化工学院关于开展师德专题教育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1-09-26 点击数:

各二级党组织: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文件精神,推进实施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根据《教育部关于在教育系统开展师德专题教育的通知》(教师函〔2021〕3号)《广东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在教育系统开展师德专题教育的通知》等文件的有关精神,学校制定了《广东石油化工学院开展师德专题教育工作方案》(见附件),请各二级党组织根据工作方案要求,做好师德专题教育工作。各二级党组织要及时总结师德专题教育开展情况和阶段性成效,于11月10日前,将师德专题教育总结,包括总体情况、开展形式、组织班次、学时要求、工作成效、特色案例、长效机制等,同时填写附件《师德专题教育工作台账》(电子表格见附件)上报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联系人: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周老师、魏老师,电话:0668-2923730,邮箱:1936501885@qq.com。

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2021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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