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差额补贴人员情况的公示
广大教职工:
根据学校相关文件和精神,关于已享受房改、面积不够的教职工住房差额补贴已核算完成。这部分人的房源情况、职称职务情况已经由学校相关职能部门核对,现将符合发放条件的172人予以公示,具体情况详见附件。公示时间:2019年6月19日至2019年6月25日。
如有异议,请尽快联系修改,截止修改时间:6月26日。联系人:刘老师 张老师 2923182,邮箱584982399@qq.com(请各部门办公室或综合科汇总后发邮件QQ邮箱留言,注明部门学院,姓名,联系方式、更改前后的内容)。
附件:住房差额补贴情况表
住房差额补贴(公示稿)2019618.xls
人事处
2019年6月19日
备注:
差额补贴标准:
已购买房改房,但未达到2000年1月1日前职务住房面积规定上限标准的教职工,可实行一次性住房差额补贴【一般教职工75㎡,科级(含中级职称)85㎡,处级(含正副高级职称)100㎡,厅级130㎡)】。
计算公式如下:
个人住房差额补贴=本人货币补贴总额×(本人住房面积上限-本人已购公房面积)/本人住房面积上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