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特急)

作者: 时间:2019-05-27 点击数:

学校各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9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粤教继函[2019]9号)要求,现就开展我校2019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一)我校专任教师;

(二)我校专职辅导员;

(仅限这两类人员申请认定,其他人员不能申请认定)

二、认定条件

申请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

申请人应当具备研究生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

(三)身体条件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粤教继函〔20131号),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医院(茂名市人民医院)体检合格。

(四)普通话水平

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五)教育学、心理学及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要求

(1)高等院校岗前培训的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和教研实习成绩在教师资格认定中的使用按《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调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心理学补修高校等事项的通知》(粤教继函〔201849号)规定执行。

(2)有关学院根据申请人申报学科情况成立(调整)相应的教育教学能力测评小组(2019年5月30日前将《教育教学能力测评小组成员情况一览表》(见附件2)交人事处备案),并于2019年6月6日前组织测试。

  (3)符合申报教师资格认定条件需申请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的,请自行联系相关院(系、部)测评小组,按时参加测试。测试结束后将汇总的《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结果表》(见附件3)交人事处师资科。

 我校拟聘用的教授、副教授和具有博士学位的人员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对普通话测试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不作要求,即免测。

三、认定时间及程序

2019年广东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于5月下旬开始。具体流程和时间安排如下:

(一)申请人网上注册

申请人即日起在“中国教师资格网”(网址http://www.jszg.edu.cn)开放期间注册个人账号,并完善个人信息和下载《个人承诺书》。具体操作可参照广东省教育厅网站(http://edu.gd.gov.cn/)通知公告栏发布的《广东省2019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二)申请人报名

申请人于5月27日至30日,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 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用本人注册账号和密码登录,选择“教师资格认定”模块进行报名,报名前请认真阅读“须知”。

省教育厅6月4日前,将“中国教师资格网”上的报名信息(除图片信息外)导入“广东高校教师资格评审系统”(网址:http://gxrd.gdedu.gov.cn下称:“省评审系统”)。

(三)申请人上传认定材料

申请人在“中国教师资格网”完成网上报名后,于66日至11日,登录“省评审系统”上传个人认定材料,并同时准备纸质认定材料,所有纸质认定材料须经院系办公室审核签名后再提交给人事处现场确认。上传材料和现场审核时需提交的材料的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四)申请人现场确认

申请人在“省评审系统”上传材料后,于6月12日-13日前到行政办公楼411室人事处师资科提交纸质材料,并进行现场确认。工作人员于6月18日前登录“省评审系统”按认定条件完成对申请人报名信息和上传材料的核对工作并确认,同时按附件1的顺序整理好申请人提交的纸质材料。不符合要求的材料退回申请人。申请人的材料补报工作应在6月19日前完成。

(五)学校报送纸质材料

人事处于623日至24日,将我校申请人纸质材料、照片和报名汇总表(附件1)报送省教师继续教育指导中心。纸质材料的顺序、照片粘贴的顺序应与报名汇总表的顺序一致。

(六)公示和认定

省教育厅将于6下旬组织人员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初评。初评结果在教育网站和高校同步公示。省教育厅在公示结束后组织专家评议委员会进行终评,并依据终评情况做出认定结论,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发放教师资格证书。

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启用新版<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的通知》(教资字〔2019〕5号)规定,《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在认定审核通过后由认定机构生成打印,并发放申请人。

四、申请人需提交的材料(具体内容见附件1)

1.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教师自行准备)

2.相关学历证书复印件、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教师自行准备)

3. 《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见附件1)(自行双面打印,贴好照片,人事处盖好章后,自行前往茂名市人民医院体检(定点),体检时间在6月6日前完成)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复印件;(教师自行准备,免测的无需提交)

5.照片:除体检表贴上照片外,另外还需准备1张近期小1寸免冠半身彩色证件照,需与在“中国教师资格网”上报名时上传的照片和体检表上的照片同底,背面注明姓名、单位);(教师自行准备)

6.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双面复印);(教师自行准备)

7. 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两学)成绩证明。(人事处统一处理)

8.免普通话测试及教育教学能力测评的申请人,需另外再提供一份职称证书(或聘任证明)、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教师自行准备,与前面的学历学位材料要求重复,但必须多提交一份)

9.港澳台居民需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有关部门开具;(内地申请者无需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到公安机关核查。)

五、工作时间安排

日期

时间

工作安排

地点

5月27日-30日

待定

申请人网上注册并完善个人信息、用注册的账号及密码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进行报名

自行安排

66日-10

待定

登录“省评审系统”上传个人认定材料,同时准备纸质材料

自行安排

6月13日前

工作时间

申请人到人事处提交纸质材料,并进行现场确认。

办公楼410

623日—24

报送材料至省教育厅

6月下旬

申报人员名单公示(7天)

学校主页

 

特别提示:(1)因时间紧急,各单位要认真组织报名,申报人填写好《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基本情况表》(见附件4),电子文档发至本人所在单位,单位汇总后于2019年5月28日上午下班前将纸质表交人事处师资科,电子文档发至本通知指定邮箱(1936501885@qq.com)。(2)请各学院相关负责人和需要申请教师资格证的老师加入QQ群654817486(2019年广油教师资格认定群),后续通知及相关材料电子版都将会在工作群里公布。(3)请各申请教师资格认定教师严格按照上述时间安排做好各项工作。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人事处陈老师,电话:2923730。

附件:1.2019教师资格认证.zip

              2.高校教师资格认定专业测评小组成员情况一览表(附测评办法和标准).doc

             3.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结果表.docx

              4. 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基本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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