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接收何清运来校工作的公示

作者: 时间:2022-05-05 点击数:

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和有关招聘启事要求和安排,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经报名,资格初审、复审,笔试,面试,报请学校校长办公会审议,拟同意接收何清运来校工作,现将聘用情况进行公示:

姓名

性别

学历/职称

拟聘任岗位

聘用形式

何清运

硕士研究生

科研助手

聘任制

公示期:202255日至2022512日止。

公示期间如对结果有异议,可向学校纪检监察室、人事处反映,反映情况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并签署真实姓名。联系电话:2923713(纪检监察室)、2923216(人事处)。

人事处

202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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