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和有关招聘启事要求和安排,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经报名,资格初审、复审,笔试,面试,报请学校校长办公会审议,拟同意接收何清运来校工作,现将聘用情况进行公示:
姓名 |
性别 |
学历/职称 |
拟聘任岗位 |
聘用形式 |
何清运 |
女 |
硕士研究生 |
科研助手 |
聘任制 |
公示期:2022年5月5日至2022年5月12日止。
公示期间如对结果有异议,可向学校纪检监察室、人事处反映,反映情况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并签署真实姓名。联系电话:2923713(纪检监察室)、2923216(人事处)。
人事处
2022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