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填报2021年度教职工进修培训计划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0-11-16 点击数:

各单位:

为提高我校教职工专业知识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做好教职工培训进修管理工作,根据教职工进修培训相关规定,现将2021年度教职工申报培训进修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部门)根据本单位(部门)工作需要,在保证工作正常开展的前提下,请各个单位按照进修规定进行资格审核推荐。在教职工个人申请的基础上,制订本单位2021年教职工进修培训计划包括在职攻读学历学位、国()内外访学(广东省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学及国家留学基金委境外访学另待省教厅通知,亦可在本次进修培训计划预报)、课程进修、短期培训、工程实践等计划。学生工作系列人员进修培训计划由学生处负责,集中交人事处。之前申请海外读博未上会的部分老师,需要重新填写表格。

二、申请进修培训人员填写《教职工进修培训计划表》 (附表1,填写后由本人所在单位汇总)、《教职工进修培训审批表》(附件2,申请国内委培博士、各类进修培训人员填写)、申请访问学者人员填写《访问学者申请书》(附件3)。附件1--附件5表(5个表)由各单位汇总及各级领导签署意见后于20201120日前交人事处师资科,附件1、附件5电子文档发至1936501885@qq.com邮箱。附件1:格式命名:xx学院+ 2021培训计划表+日期;

附件5xx学院+ 2021申请国内外访学情况一览表+日期;

三、2021年度教职工培训进修计划,根据学校审批结果安排进修培训经费预算,除特殊情况外,凡未列入2021年进修培训计划的将不予办理相关手续,不予经费资助。请各单位务必将本通知传达到相关人员,认真做好2021年教职工进修培训计划。


注:以上所有进修培训都按照进修规定的要求执行,如有新的进修文件出台,按照新的进修文件规定执行。所有纸质版材料由各单位统一汇总报送至师资科,不接收个人报送的材料。请各单位按照规定时间报送,逾期不受理。



                                 人事处

                             20201116


Copyright 广东石油化工学院 地址:广东省茂名市官渡二路139号 广东石油化工学院人力资源部  邮编:525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