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部门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转发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发布2026年度粤澳科技创新联合资助专题申报指南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12-01    作者:     点击:

各学院、各部门:

现转发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发布2026年度粤澳科技创新联合资助专题申报指南的通知(原通知见:http://gdstc.gd.gov.cn/zwgk_n/tzgg/content/post_4806341.html),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负责人应根据通知及附件要求提供申报材料及所需提交的材料清单(详见原通知附件2),且保证项目内容真实可信,不得夸大自身实力与技术、经济指标。项目负责人须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并提供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函。项目一经立项,将根据申报书内容转化生成任务书,无正当合理的理由不予修改调整。合作协议及《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函》可在阳光政务平台系统申报书的附件中下载,请提前走OA盖章审批流程。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或通过资格审查:

1.项目负责人有广东省级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3项以上(含3项)未完成验收结题的或有省级粤港澳科技合作、国际科技合作项目1项以上(含1项)未完成验收结题的;项目负责人2026年提交的广东省级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申请书累计已达到2项(含2项)以上的;项目负责人或企业法人有项目逾期一年未完成验收结题的(平台类、普惠性政策类、后补助类项目除外)。

2.发生科研失信行为且仍在惩戒期内的。

3.同一项目通过变换课题名称等方式进行多头申报的,同一项目已申报当年度省科技厅其他业务专题或此前已在省科技厅立项的。

4.项目主要内容已由该单位单独或联合其他单位申报并已获得省科技计划立项的。

5.省内单位项目未经主管部门组织推荐的。

6.有尚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7.违背科技伦理道德。

8.其他不适合资助的情况。

三、申报项目符合申报指南的具体申报条件,所涉科学研究和医疗活动须严格遵循技术标准和伦理规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四、如没有省阳光政务平台系统账号,请发邮件到kyc2923353@163.com申请,邮件主题为“申请广东省阳光政务平台账号”,要求提供申请人姓名、二级单位、工号、职称、手机号码。

五、项目申报要求上传2024年度财务报表,需要报表的老师请通过OA发给刘锴老师申请,申请理由注明:2026年度粤澳科技创新联合资助专题申报使用。

六、申报时间:个人网上集中申报截止时间为2026年1月12日17时,单位网上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2026年1月21日17时。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2923353

科学技术部

2025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