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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广东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关于开展第十一届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奖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9-08    作者:     点击:

各学院、各部门:

现转发广东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关于开展第十一届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奖的通知(网址链接:https://www.gdskl.com.cn/news_7400.shtml),请各相关单位根据通知要求积极组织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材料提交要求

(一)著作类报送材料包括《申报评审表》7份(1份原件),著作原件2份(著作原件封面右上角用不干胶加贴标签,标明申报单位、申报人和所申报的学科),单独放置。

译著须同时提供原著1份。

胶装顺序为:《申报评审表》、支撑证明材料(包括外文成果目录及主要内容不少于5000字的中文翻译、获奖证书复印件、书评、成果被转载、引用情况等)。

(二)论文类报送材料包括《申报评审表》7份(1份原件),杂志或报纸原件1份、复印件6份(需复印刊物封面、目录、论文全文、版权页及其他证明材料)。

胶装顺序为:《申报评审表》、成果、支撑证明材料(包括获奖证书复印件、外文论文检索证明、成果被转载、引用情况等)。

(三)调研报告类报送材料包括《申报评审表》7份(1份原件),调研报告原件1份、复印件6份。

胶装顺序为:《申报评审表》、成果、支撑证明材料(包括采纳证明或领导批件等)、查重报告。

因体积过大等原因致使成果无法胶装的,请在封面右上角用不干胶加贴标签,标明申报单位、申报人和所属学科,单独放置。

二、请各二级单位于2025年9月15日上午9点前将《申报评审表》《申报汇总表》(见附件1、2)和申报的成果电子版材料通过OA发起,二级单位签署意见后发科学部“科研材料审核(非合同)”,材料名称:“xx学院+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纸质材料于9月17日上午11点前统一报送到科学技术部716室,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骆老师 ; 电话:2923010

科学技术部

2025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