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为规范科研项目的管理,促进科研项目按计划、高质量结题,现组织校级科研项目、广东高校科研平台及科研项目年度进展报告填报工作,以便及时掌握项目进展情况,推动项目更好执行,其中校级科研项目进展报告填报工作由二级单位自行组织完成,材料报科学部备案,科学部抽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中期检查范围
1.所有未结题的校级科研项目(包括人才引进项目及博士启动项目,详见附件1)。
2.所有未结题的广东高校科研平台和项目(含延期项目,详见附件2)。
二、年度进展报告时间: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
三、报送材料包括:
1.《年度进展报告》(附件3)一式两份(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
2.成果佐证材料一式一份。
纸质版材料由二级单位统一报送,截止日期:2025年6月6日,电子版材料通过OA发起,二级单位签署意见后发科学部“科研材料审核(非合同)”,材料名称:“xx学院+校级科研项目/广东高校科研平台和项目2024年度进展报告”。
四、其他事项
1.项目负责人应对所提交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负责。
2.未按时完成进展报告填报的,将纳入科研诚信记录,并可能影响项目申报、经费下达及后续结题工作。
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2923353
附件1 . 2025广东石油化工学院在研校级项目汇总表
附件2 . 2025广东石油化工学院在研广东高校科研平台和项目项目汇总表
附件3. 年度进展报告(模版)
科学技术部
2025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