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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5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年度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4-30    作者:     点击:

各学院、各部门:

2025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为做好我校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的工作,根据《2025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年度项目申报公告》《2025年度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重大项目招标公告》,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申报名额

2025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继续实行限额申报,我校可推荐不超过3项。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重大项目招标课题不在限额内,各二级单位可积极组织申报。

二、申报要求

1.申请人请认真阅读《2025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公告》(网址链接:https://onsgep.moe.edu.cn/edoas2/website7/level3.jsp?id=1743154013998179)和《2025年度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重大项目招标公告》(网址链接:https://onsgep.moe.edu.cn/edoas2/website7/level3.jsp?id=1745321198506190),根据《公告》相关要求填报申请书或投标书。

2.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确保申请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项目研究,2025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年度项目申报作如下限定:

(1)申请人只能申报1个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年度项目,且不能作为项目组成员参与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年度项目。项目组成员最多参与2个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年度项目申请;在研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组成员最多参与1个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年度项目申请。申报本次年度项目的申请人不能申报2025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重大项目。

(2)在研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一般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以下统称“国家及教育部级基金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新的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年度项目(结项证书标注日期在2025年5月30日之前)。

(3)“国家及教育部级基金项目”的申请人和项目组成员,同年度不能作为负责人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年度项目。

(4)不得通过变换责任单位回避前述条款规定,不得将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申报材料以不同申请人的名义申报。

(5)凡在内容上与本人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类国家级科研项目有较大关联的,须在《申请书》中详细说明所申报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否则视为重复申报;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同一成果申请多个项目结项。

(6)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年度项目,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报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并承诺在原论文(出站报告)基础上进行实质性修改,预期成果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重复比例不得超过60%。

(7)不得使用与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年度项目。

(8)立项后凡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年度项目名义发表阶段性成果或最终成果,不得同时标注其他基金项目资助字样。

3.本年度实行网络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管理平台”(https://202.205.185.227/,以下简称平台)中的“项目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管理以该系统为准。申请人在平台上填写并导出《申请书》,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全文扫描在一个文档中,跟PDF版本的《活页》一起提交到平台上。要确保线上线下《申请书》和《活页》内容完全一致。

4.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申请人报送纸质版《申请书》《活页》(一式2份),申报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重大项目的申请人报送纸质版《投标书》(《投标书》采用A3或A4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或胶装)一式7份。所有申报材料均交至本单位科研秘书处,由科研秘书汇总后于5月19日上午8:00~10:00报送科学技术部人文社科管理科(综合楼716室),电子版申报材料同时发送邮箱kyc2923353@163.com。科学技术部将根据申报情况确定是否启动限项评审程序。

5.5月26日前科学技术部通知获报出资格的申请人网上填报及上传《申请书》及《活页》。

联系人:骆老师 电话:2923010

科学技术部

2025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