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部门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组织2025年度第一批广东石油化工学院校级科研基金项目申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4-08    作者:     点击:

各学院、各部门:

现启动2025年度第一批广东石油化工学院校级科研基金项目申报工作。根据《广东石油化工学院纵向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广油〔2024〕62号)(附件1)本次申报由各二级学院负责组织,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请类别及要求

1.本次受理人才引进项目及博士启动项目。

人才引进项目:凡满足学校人才引进条件,与学校签订了人才引进协议书的新进教师,均可申请一次人才引进科研启动基金。

博士启动项目:本校在职攻读博士学位的教职工,博士毕业后三年内均可申请一次,逾期不予受理。博士启动项目的课题研究内容应与取得的博士学位研究方向相关联。项目的统计归属、二级学院归属应以人力资源部认定为准。依托本项目产出的科研成果均计入对应的二级学院业绩。

2.所有依托本项目产出的科研成果,我校须为第一完成单位,项目负责人必须是第一完成人(论文可为通讯作者。如是共同第一作者或共同通讯作者,只计算排名第一的作者的文章)。

,论文成果均要求标注“广东石油化工学院校级科研项目(人才引进类/博士启动类)”,英文标注参考如下:

广东石油化工学院人才引进项目

Projects of Talents Recruitment of GDUPT

广东石油化工学院博士启动项目

Projects of PhDs’Start-up Research of GDUPT

二、经费额度及使用要求

博士启动项目,获准资助经费依据项目本身的学科性质与项目类型而定,项目获准资助经费根据获得博士学位当年政策执行(2025年科技类(理工类)项目资助金额10万元,社科类项目资助金额5万元)。

人才引进项目以个人与人力资源部签约协议规定为准。

校级科研基金项目经费预算应按照现行的《广东石油化工学院科研经费管理办法》执行。

三、申报流程及要求

(一)组织申报:二级学院负责组织申报相关工作,项目预期成果应着重结合本单位学科建设、实际发展需求设定。具体要求:申报书应经二级单位学术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在全院范围进行不少于三天的公示,公示内容需包括项目名称、申请经费、负责人姓名、一级学科、预期成果等。公示结束后,二级学院通过OA正式发函人力资源部(赖思银)、科学技术部(非合同审核人)备案。

备案材料包括:

1.2025年度第一批广东石油化工学院科研基金项目立项汇总表(附件2)(盖章版+可编辑版);

2.二级学院报出函扫描件(附件3)

3.立项公示图片。

(二)报送人力部及科学部时间:2025年5月27日下午17:00,逾期不予受理。

(三)请项目负责人于2025年5月30日下午17:00前在“广东石油化工学院科研管理平台”(网址:https://kyc.gdupt.edu.cn/userAction!to_login.action)提交《广东石油化工学院校级科学研究项目申请评审书(模板) 》(见附件4)。

申报路径:登陆“广东石油化工学院科研管理平台”-校级项目申报-上传申报书-提交。

(四)请科研秘书汇总申报书材料一式两份,A4双面打印,于2025年5月30日下午17:00前交至科学技术部科技管理科(综合办公楼716)。逾期不予受理。

四、其他事项

科研管理系统账号为职工号,初始密码:Syhg@职工号。登录后请立即修改密码。如无法登陆,请在Q群(116192008)私聊联系刘老师重置密码,联系电话:2923353。

人力资源部   科学技术部

2025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