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茂名市科学技术局的要求,请相关项目负责人填写茂名市科技计划项目2023年度的执行情况报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填报对象:在项目执行期内(包括项目延期)的茂名市科技计划项目。
2.报告内容包括: 项目实施进展简况、资金投入情况及项目本年度获得的直接利益(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止的累积成果)
3.年度执行报告的填写要求:项目产出成果等相关佐证材料请作为附件上传系统中,其中论文成果需要上传原文全文,SCI论文还需要提供收录证明;专利的申请时间需要在项目的执行期内;引培人需要上传引用合同或毕业论文封面作为证明材料;其他类型的成果也需上传对应的附件作为证明材料。
4.个人网上提交截止时间: 2024年4月15日8:00前,期间如有退回,请及时按审核意见修改后再次提交审核,逾期不予受理。
注意事项:项目负责人应对所提交的执行情况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负责。
联系人:杨椿华老师 联系电话:0668-2923353
科学技术部
2024年2月28日